近年来,寿光市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总抓手,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行动,从健全五个体系、完善四项制度、创建一批品牌、确保质量安全等四个方面,全面加强了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健全五个体系,夯实蔬菜质量安全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和分管市长任正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镇也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农业行政执法中队,配备了工作人员。村一级建立了村委负责制,村两委成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市、镇、村三级全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蔬菜生产用药管理的意见》等10多个规范文件,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告》1580份,发放致广大菜农的公开信28万份,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4.5万幅。市、镇、村、户层层签订了蔬菜质量安全责任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农业农村工作的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健全完善蔬菜标准体系。按照“完整、接轨、简便”的原则,围绕蔬菜生产、管理、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初步制定完善了新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完整,就是使标准覆盖产前、产中、产后每一个环节,形成从生产环境到餐桌一整套完善的标准体系。接轨,就是达到省标、国标,与世界标准接轨。简便,就是简单可行,便于操作。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生产什么就有什么标准,将蔬菜生产全部纳入标准化体系,夯实了蔬菜产业发展的基础,彻底消灭无标生产、无标流通、无标销售的现象。 三是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镇、基地、加工企业、市场建立了蔬菜质量检测室。2008年,本着“布局合理、方便交易、便于管理”的原则,对村头地边蔬菜交易市场按照有场所、有法人、有人员、有设备、有台帐、有制度的“六有”标准,集中开展了规范整顿。对达到“六有”标准,且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予以保留;对达不到“六有”标准,尤其是速测设备配备不全,检测不正常,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予以取缔。对镇原有基地检测室又投资200多万元新上了28台高标准检测仪器,14个镇全部配备了农产品质量检测车。逐步建立了以市检测中心为龙头、镇检测机构为骨干、经营场所检测点为补充的检测网络,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 四是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业技术人员等牵头,创办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通过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扩张总量,扶持壮大了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目前,全市80%的农户进入产业化经营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分散种植、质量难以控制的问题。 五是健全科技服务体系。近年来,市政府从标准化生产技术引进、研发入手,与50多家科研单位建立了协作关系,建成了市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了中国农业大学寿光蔬菜研究院,研发了4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蔬菜优良品种。近年来,推广新技术100多项,引进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蔬菜良种600多个,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以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指导农民尽量减少用药量和使用次数。 二、完善四项制度,强化蔬菜质量安全保障 一是完善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管制度。市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镇包村、干部包农资门市部农资质量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农资销售建立了定点经营和购销登记制度,对经营业户全部建立排查档案,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药、肥料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育苗工厂专项整治等行动,农业、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每年对全市农资经营业户和农药、肥料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特别是把高毒农药的经营使用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 二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市政府对各镇下达检测任务,每月检测蔬菜样品不少于200个,每年速测蔬菜样品不少于33000个。各镇对辖区内的蔬菜经销市场不定期进行抽检,督导市场检测室开展自检。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每月对基地、蔬菜市场、超市及加工企业的蔬菜抽检200个样品以上,市、镇两级每年检测蔬菜样品50000个以上。农业部门定期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信息,同时,建立了检测结果通报和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的追根溯源,跟踪检测,跟踪执法,坚决杜绝不合格蔬菜的产生。 三是完善蔬菜基地认定、准出制度。由农业部门设立基地认定前置条件,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坚决不予申报。对到期要求续报的基地,从严把关。加强对基地的后期管理,大力推行“五统一”标准,建立指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了产地环境安全。同时,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产自销的蔬菜生产者严格执行基地准出制度,所生产的蔬菜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经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持质量合格证明上市销售。在生产基地内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涉及到的大棚和农户统一编码,各个生产环节都建立记录档案,并全部输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监管网,实现了生产质量跟踪与追溯。 四是完善蔬菜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村头地边市场等市场和蔬菜销售组织、个体购销者等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凡无蔬菜质量合格证明的不得入市销售,并对进场销售的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追回已经销售的蔬菜,对违法销售的蔬菜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交易的蔬菜70%是外省蔬菜,凡在寿光市场销售的外省蔬菜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追溯制度。 三、创建蔬菜品牌,提升寿光蔬菜质量安全档次 一是合理制定规划。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要求,坚持“独、特”和具有不可复制性原则,以争创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山东省名牌农产品为重点,充分挖掘优势农产品资源,集中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不断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目前已有325种农产品获得优质农产品认证,打造了“乐义”蔬菜等十几个知名商标。 二是积极推广品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聘请专业公司对品牌进行设计包装,并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北京、上海、青岛、烟台等大城市农产品对接会,提高了知名度。同时,从2000年开始,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国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凡在寿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其它经济组织,对当年新获“中国名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获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0.5-1万元;对创建成为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这对提升寿光蔬菜质量安全档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